川普首个加密货币行政命令全文:保护任何人不受迫害地访问和使用公链
2025-01-24 19:44
吴说区块链
2025-01-24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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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Colin Wu


1 月 23 日白宫公布了首个加密货币的行政命令,全文如下:


原文链接: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1/strengthening-american-leadership-in-digital-financial-technology/


关于促进美国数字资产与金融技术领域发展的行政命令


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为了促进美国在数字资产和金融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同时保护经济自由,特此命令如下:


第 1 节 目的和政策


1.1 数字资产行业的重要性


数字资产行业在美国创新和经济发展以及我国的国际领导地位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届政府的政策是支持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和相关技术在所有经济领域负责任地增长和使用,包括:


1.保护公民及私营部门对区块链网络的访问与使用能力:保护和促进公民个人和私营部门实体不受迫害地访问和使用开放的公共区块链网络的能力,包括开发和部署软件的能力、参与挖矿和验证的能力、在没有非法审查的情况下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能力,以及保持对数字资产的自我保管的能力;


2.促进美元主权:促进和保护美元的主权,包括通过采取行动促进全球合法、合法的美元支持的稳定币的发展和增长;


3.保障获取银行服务的公平性:保护和促进所有守法的公民和私营部门实体公平、公开地获取银行服务;


4.提供监管清晰度和确定性:提供基于技术中立法规、考虑新兴技术的框架、透明的决策和明确的司法监管边界的监管清晰度和确定性,所有这些对于支持充满活力和包容性的数字经济以及数字资产、无需许可的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创新至关重要;


5.防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风险:采取措施保护美国人免受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风险,这些风险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稳定、个人隐私和美国的主权,包括禁止在美国管辖范围内建立、发行、流通和使用 CBDC。


第 2 节 定义


2.1 数字资产


就本命令而言,“数字资产” 一词是指在分布式账本上记录的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包括加密货币、数字代币和稳定币。


2.2 区块链


“区块链” 一词是指任何涉及数据的技术:

1.在网络内共享,建立网络参与者之间经过验证的交易或信息的公共账本;

2.使用加密技术链接以维护公共账本的完整性并执行其他功能;

3.以自动化的方式分发给网络参与者,以便同时更新网络参与者的公共账本状态和任何其他功能;

4.由可公开获得的源代码组成。


2.3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是指以国家会计单位计价的数字货币或货币价值形式,是中央银行的直接负债。


第 3 节 撤销相关行政命令和财政部框架


3.1 撤销 2022 年 7 月 7 日第 14067 号行政命令


特此撤销 2022 年 3 月 9 日第 14067 号行政命令(确保负责任地开发数字资产)。


3.2 撤销财政部相关框架


指示财政部长立即撤销财政部 2022 年 7 月 7 日发布的 “数字资产国际参与框架”。


3.3 抵触内容的撤销


根据第 14067 号行政命令和财政部《数字资产国际参与框架》发布的所有政策、指令和指导,如与本命令的规定相抵触,则特此撤销或由财政部长酌情撤销。


3.4 确保政策遵守


财政部长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遵守本命令规定的政策。


第 4 节 总统数字资产市场工作组的成立


4.1 工作组的设立与组成


特此在国家经济委员会内设立总统数字资产市场工作组(工作组)。工作组应由人工智能和加密特别顾问(主席)担任主席。除主席外,工作组还应包括以下官员或其指定人员:

1.财政部长;

2.总检察长;

3.商务部长;

4.国土安全部长;

5.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

6.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

7.总统国家经济政策助理(APEP);

8.总统科技助理;

9.国土安全顾问;

10.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

11.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


在适当情况下并依照适用法律,主席可根据其专业知识和职责的相关性,邀请其他行政部门和机构(机构)的负责人或总统办公厅内的其他高级官员参加工作组会议。


4.2 法规等项目的确定与建议


1.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30 天内,财政部、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其负责人包括在工作组中)应确定影响数字资产领域的所有法规、指导文件、命令或其他项目。


2.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60 天内,各机构应向主席提交建议,说明是否应撤销或修改每项已确定的法规、指导文件、命令或其他项目,或者,对于法规以外的项目,是否应在法规中采用。


4.3 工作组报告要求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180 天内,工作组应通过 APEP 向总统提交报告,该报告应提出推进本命令所确定政策的监管和立法建议。特别是,报告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联邦监管框架:工作组应提出一个联邦监管框架,管理美国数字资产(包括稳定币)的发行和运营。工作组的报告应考虑市场结构、监督、消费者保护和风险管理的规定。


2.国家数字资产储备评估:工作组应评估建立和维护国家数字资产储备的可能性,并提出建立此类储备的标准,该储备可能来自联邦政府通过执法工作合法查获的加密货币。


4.4 工作组执行主任与协调


主席应指定一名工作组执行主任,负责协调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工作组应与国家安全委员会协商。


4.5 公开听证与专业知识吸纳


在适当且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工作组应举行公开听证会并接受数字资产和数字市场领导人的个人专业知识。


第 5 节 禁止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5.1 机构行动禁止



除法律要求的范围外,特此禁止机构在美国境内或境外采取任何建立、发行或推广 CBDC 的行动。


5.2 相关计划终止


除法律要求的范围外,任何机构正在进行的与在美国管辖范围内创建 CBDC 有关的计划或举措应立即终止,并且不得采取进一步行动制定或实施此类计划或举措。


第 6 节 可分割性


如果本命令的任何规定或任何规定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认定为无效,则本命令的其余部分及其规定对任何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不受影响。


第 7 节 一般规定


7.1 权力与职能不受影响


本命令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1.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机构或其首长的权力;

2.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有关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的职能。


7.2 实施依据


本命令的实施应符合适用法律并视拨款情况而定。


7.3 无强制权利产生


本命令并不旨在也不会产生任何权利或利益,无论是实质性的还是程序性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法律或衡平法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


白宫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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