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创新十条补贴申请通道已开放,创业就业领取高额补贴!
2024-10-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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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沙就业创业

港澳台侨朋友注意啦!

2024 年下半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

鼓励支持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就业

补贴申领现已启动!



申报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



适用对象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符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 号)的对象。




补贴事项

具体补贴事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等详情参见官网。



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申请对象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访问 https://www.gdzwfw.gov.cn/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后按照办事指南填写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线上预审。

(二)申报受理

线上初审通过后,个人申报只需按照流程于线上递交后续材料;单位申报则进行线下走访,需准备好纸质相关材料,等待走访通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未在申报期内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部门会审

具体政策兑现部门就补贴项目是否重复申报、用人单位统计关系归属地情况、用人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应纳税工资薪金核定以及是否属于经营异常目录等内容征求区统计、税务、政数等相关部门意见。

个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奖励,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予奖励;单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在申报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未能移出请另附页说明理由;单位存在行政处罚的,业务主管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报评审小组审定。

(四)实质审核

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适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初步审查、部门复核、内部调查核实等方式提出认定意见,依据专业机构出具的调查核实报告和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审议。

(五)社会公示

经区青创专项小组审议通过符合补贴与奖励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南沙区人民政府(https://www.gzns.gov.cn/)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具体政策兑现部门在 14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六)发放拨付

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经审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办理奖补资金拨付。申请对象获得的补贴与奖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申请对象自行承担。

官网链接: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gzns.gov.cn)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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